远安法院年终钜惠!拒不执行立“送”手铐一副
被执行人张某在菜市场门市部打工时与相邻门市部的女老板郭某相识。自2014年8月起至2014年12月张某以急需用钱为由先后51次在郭某处借款共计12000元,并出具书面欠条。2015年1月张某以购买手机为由再次向郭某借款8000元,承诺一月内还清所有欠款。期限届满后郭某多次催要张某一直未归还。双方于2018年4月在法院主持下达成了分期还款的协议。2018年7月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在执行法官的多次催要后,张某偿还了两期还款之后开始玩起了“躲猫猫”,电话不接、短信不回。
2019年1月25日,郭某将张某堵在其家中,电话通知执行干警,执行干警随即赶赴张某家中。考虑到年关将至,张某与其年迈的父母同住,法院执行干警决定将张某带至法院进行沟通。到法院后在法官反复释法明理下,张某仍然坚持拒不还款,法院遂决定对其采取强制拘留措施。
年关将至,远安法院将采取精准出击策略,一方面让申请人密切关注被执行人的动向,一有线索立即报告法院;一方面积极与公安、社区、村委会等单位联动协作。
为“答谢”长久以来与法院顽固对抗拒不履行的失信被执行人,该院执行局将推出“年终钜惠”,凡满足以下条件的失信被执行人均纳入此次“年终钜惠”范畴:
一是拒不申报财产或财产申报不实的;
二是拒不履行、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
以上失信被执行人都将有机会获得手铐一副及看守所“15日游”,情节严重的将“加赠”拒执罪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