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伐木拒缴罚款还“耍赖”?远安法院“亮剑”执行,被执行人当场筹钱履约
“自家树想砍就砍”“罚款没得钱交,能怎样?”远安村民李某(化名)因无证伐木被处罚后,不仅拒不缴纳罚款,还以“不懂法”对抗执行,最终被远安县法院依法攻坚,当场缴清款项。近日,这起案件的执结,既维护了司法权威,更以“以案释法”为公众敲响生态保护与依法履约的警钟。

案情溯源:砍树不办证被罚,催告后仍“硬拖”
远安县林业局工作人员在日常山林巡查中发现,村民李某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砍伐自家承包山林内的树木。经核查取证,县林业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对李某作出1600余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然而,李某收到法律文书后,却开启“拖延模式”,既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罚款,对林业部门的多次催告也置若罔闻。为推动行政决定落地,林业局依法将案件移送远安县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攻坚:从“搪塞耍赖”到“主动掏钱”,法官步步推进破僵局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联系李某,耐心释明“无证伐木违法、拒不履行处罚需担责”的法律后果,但李某始终敷衍,时而以“没文化、不懂法”辩解,时而用“耳朵听不清”搪塞。
为避免矛盾升级,法官先向李某送达《预拘留通知书》,明确告知“7日内不履行,将依法采取司法拘留”。可期限届满,李某依旧无动于衷。随后,执行法官联合林业局工作人员直奔李某家中,面对执行人员,李某态度愈发强硬,拍腿喊“没钱”,甚至瘫坐在地放话“要拘留就拘留,反正不掏钱”,企图逃避执行。
见此情形,执行干警当即拿出拘传手续,准备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与此同时,法官与林业局工作人员再次联合“以案释法”:“伐木不办证已违森林法,抗拒执行更是错上加错!”既讲清无证伐木的生态危害,也点明拒执的法律风险。最终,在法律威严与情理劝说下,李某态度软化,当场联系家人筹款,一次性缴纳罚款及滞纳金共计3200余元,案件顺利执结。
以案释法:这两个“误区”,千万别踩!
“远小执”在此提醒,不少人对“伐木”和“执行”存在认知误区,稍有不慎就可能违法:
误区一:“自家的树,想砍就砍”
林木不仅是个人财产,更是国家森林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着生态安全功能。即便树木种在自家承包的林地,也需先向林业主管部门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获批后方可采伐。未经许可擅自砍伐,轻则面临行政处罚,重则可能因涉嫌“滥伐林木罪”被追究刑事责任,既要缴罚金,还可能坐牢。
误区二:“行政处罚拖着不办,顶多再罚点钱”
行政处罚决定一经作出,当事人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履行。若拒不履行,行政机关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介入后,若当事人有能力履行却仍拖延、抗拒,法院可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面临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