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乡镇,“点单式”法律服务送到家

发布时间:2024-07-10 点击数量:189

近日,远安县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一行来到旧县镇综治中心,同该中心主任、司法所所长、人民调解员等一起共商如何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并开展了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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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镇司法所所长为新聘任的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颁发了《人民调解员聘书》和《工作证》,镇综治中心主任介绍了开展该项工作的组织、人员和经费保障情况,强调了工作纪律,民事审判庭负责人详细介绍了诉前委派调解的工作流程和要求。参会人员就如何高效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具体工作环节的流程如何衔接等问题进行了商讨,达成了共识,并现场给专职人民调解员委派了诉前调解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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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远安县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成立县诉调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选派资深法官入驻县综治中心,积极开展民事纠纷的诉前调解和司法确认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今年以来,为了扩大诉前调解的覆盖范围,全面加强乡镇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乡镇综治中心“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作用,该院推动县委平安远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印发《远安县乡镇专职人民调解员聘任管理办法(试行)》,各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聘任专职人民调解员,从事调解该院委派和乡镇综治中心指派的矛盾纠纷。乡镇专职人民调解员采取“非坐班制”的灵活工作模式,在乡镇综治中心的管理和法院的指导下开展工作。此举将进一步提高非诉讼纠纷解决工作质效,实现人民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点单式”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