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法徽|“催款宴”秒变“鸿门宴”

发布时间:2025-03-25 点击数量:29

为了让朋友念及双方多年感情

尽快支付拖欠自己已久的款项

周某设宴热情款待对方

不承想对方酒足饭饱之后

竟绝口不提还钱的事儿

周某怒发冲冠

一场“催款宴”秒变“鸿门宴”……

案情简介

被告人周某同被害人赵某共同承包工程项目,后该工程顺利完工并验收,甲方将剩余工程款项全部兑付给了赵某,但赵某始终未支付属于周某的部分工程款。周某多次通过电话、微信向赵某讨要,赵某一直消极应对,拒不支付。2024年9月,周某设宴款待赵某,餐后双方因债务纠纷发生口角,一气之下,周某持木质椅子将赵某的头部打伤。经鉴定,赵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法院审理

远安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被告人周某具有自首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轻处罚。本案系因民间矛盾引发,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周某虽有悔罪意愿,但未积极向被害人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无实质上的悔罪行为,不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依法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七个月。

“小法徽”说法

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是个人立身之本。作为欠款人,如若真遇到了困难,一时还不出钱,应主动找债权人沟通商量,做一个诚实守信的人。作为债权人,在面对拖欠款项等民间纠纷时,一定要保持理智,切勿冲动行事,不要让自己有理变得无理,更不能使用暴力等违法犯罪手段,钱要不回来,还可能换来牢狱之灾。如需要维权,可以通过合法正当的途径去维护自己的权益,否则将得不偿失。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