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小喇叭】医疗保险被拒赔?法官这样判…
在这个快节奏的时代
不少人都给自己和家人
准备了各种保险
以期减少意外带来的损失
然而现实生活中
却时常出现买保险时说的天花乱坠
理赔时却荆棘丛生的情况
近日,远安法院
审理了一起有关保险的案子
谭先生早在2004年就在某保险公司购买了一份保险金额为10000元的保险产品。2023年谭先生在医院确诊心脏类疾病,并在医院接受心脏支架手术。原本以为,早早买了保险就可以缓解经济压力。而当谭先生向保险公司提出重大疾病赔偿申请时,却遭到保险公司拒绝,拒绝赔偿理由竟是手术治疗与合同约定不符。一气之下,谭先生将该保险公司告上法庭,打算通过法律的形式,解决这次纠纷。
法院经过审理之后,认为双方合同是合法有效,双方应该按照合同约定来履行各自义务。针对具体的治疗方式所产生的分歧。法院认为,随着医疗技术发展,针对一种疾病的医疗方式发生变化实属正常。医院采取更有利于治疗的方式属于正常且合理的医疗范围;合同所涉及的条款将疾病与治疗方式相联系,不符合通常理解,更是剥夺了谭先生对疾病治疗方式的选择权。
因此,该类型条款是不予成立的。法院认为,谭某被诊断的疾病与保险条款中所描述状况一致。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的金额,给予谭先生合理合规的赔偿金额。最后,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20000元,并返还谭先生2024年度缴纳的保险费960元。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群众购买商业保险的意识增强,这原本是件好事。商业医疗保险作为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有效减轻了罹患重大疾病者的经济负担。但是,购买商业保险虽好,也要擦亮眼睛。以火眼金睛来识破保险合同中的“文字游戏”。 购买商业保险要如何注意?法官给出以下建议:一是甄别险种,认清自己购买保险类别、具备什么保险功能;二是仔细阅读保险合同。尤其是合同中的加粗部分免责条款;三是主动学常识与法规。当自身权益受侵害时,要主动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