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财产分配不均,女儿拒付父亲赡养费?

发布时间:2024-09-25 点击数量:520

百善孝为先

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

也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义务

近日

远安县法院嫘祖人民法庭

成功调解一起赡养纠纷案

既依法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又暖心地守护了家庭亲情

原告张某与妻子赵某育有一女一子,妻子赵某已于6年前去世,张某一直随儿子小亮生活。随着年龄的增长,张某的身体状况也越来越差,每年都需要支付大量医疗费用,生活因此陷入困境。但长达两年的时间里,女儿小丽对张某不闻不问,村干部多次上门调解未果,无奈之下,张某一纸诉状将女儿告上法庭。

嫘祖人民法庭受理该案后,认为老人年事已高,“对簿公堂”更使双方感情疏离,不利于后续父女亲情的修复。为促使父女重归于好,帮助老人挽回亲情,承办法官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在调解现场,父女二人相互指责,争吵激烈,调解一度进行不下去。为将两人之间的矛盾厘清,法官将两人分开,并和女儿进行了单独的谈话。

“他是你爸爸,养老是义务,况且孝心不在钱多钱少,重在心意,重在日常嘘寒问暖呀!”法官将小丽拉至一边,语重心长地劝解道。

另一边,法院干警与老人在另一间调解室展开了心贴心的对话,“你女儿本来身体也不好,她手头也拿不出很多钱,我也知道你只是想让女儿多多关心你,那我们就好好沟通,让女儿明白你的想法。”

双方情绪平复后,调解顺利进行,小丽说出因田地房产处置而内心委屈的心情,老人也积极解释原因,父女双方在法官调解下解开心结,问题也迎刃而解。

至此,父女的脸上也出现了久违的笑容,一段破碎了两年的亲情得到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