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人民法院“发展环境年”效能建设活动整改方案
县效能办:
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开展“发展环境年”效能建设活动方案>的通知》(远办发[2013]9号)部署和要求,院党组深入学习,认真研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了2013年效能建设活动实施方案。为把我院“发展环境年”效能建设工作向纵深推进,通过走访群众、征求意见、干警自我剖析,认真查摆我院效能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经分析归纳总结、逐类排查原因,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从严要求,全面自查
1、日常学习方面。全院是否具有浓厚的学习氛围,干警是否有强烈的学习意识,学习制度是否完善,学习态度是否端正,是否把“建学习型法院,做学习型法官”作为重要的学习内容,是否齐抓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是否重视新颁布施行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学习。
2、思想建设方面。是否牢固树立“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理念,是否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否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
3、工作作风方面。工作责任心是否强,工作积极性是否高,工作时间有无离岗、退岗现象,工作中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执行政策“打折扣”、“中梗阻”等问题,是否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法官用语是否规范,办案人员态度是否热情、耐心、细致,是否存在办事效率低下的情形。
4、制度建设方面。制度是否健全,管理是否规范,是否落实了从严治院、从严管理的要求,是否落实了岗位目标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错案追究制,是否真正实现了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以制度管院的目标。
5、公正司法方面。是否严格依法办理各类案件,是否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办案准则,办案过程中是否坚持公开、透明,庭审时是否平等对待当事人,是否严把案件质量关。
6、廉洁自律方面。是否存在以权谋私、吃拿卡要行为,是否存在接受当事人宴请、收当事人礼金的行为,是否存在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现象。
二、锁定问题,深入剖析
1、理论与业务学习氛围不浓。主要表现是干警的理论学习主动性不够强,业务交流积极性不够高,除参加全院的集中学习、业务培训或因办案和其他工作需要进行“充电”外,干警个人的理论学习与业务交流主要体现在个案上,就个案的法理分析与法律适用,办案干警会积极主动学习有关法学理论、查阅相关法条,合议庭成员也会相互讨论,交流意见,而个案以外干警主动学习法学理论则比较少。
2、审执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主要表现为裁判自动履行率和调解案件申请执行率仍居高不下,审执结合的积极性、主动性有待进一步增强。近三年来我院诉讼案件的调撤率,执行案件的执结率和到位率呈上升趋势,未出现超期限结案现象。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对司法有了更高的新要求、新期待,然而部分干警在工作中顾虑较多,在遇到问题时存在畏难情绪,解决问题不够积极主动。
3、接待当事人不够热情。主要表现在干警接待案件当事人与信访人时,因人少事多,顾此失彼,接待服务不够周全。有的干警工作阅历浅,在接待工作中情感交流不够,语言沟通能力较差;有的干警在接待服务工作中急于求成,方法简单,缺乏感染力和亲和力;还有的干警解答当事人和信访人提出的问题时不够耐心细致,疏导工作欠缺,举一反三的能力不强。
4、制度落实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检查制度的落实上力度不够,制度措施多,但经常性检查不够;会上要求多,但会后督促落实较少;普遍号召多,突出重点抓落实不够;检查问题摆现象的多,剖析实质问题少;执行制度习惯了过得去的多,过得硬意识不强。
5、日常工作中创新意识不强。主要表现为缺少超前服务、主动服务的意识。少数干警存在惯性思维,墨守成规,缺乏创新意识;个别干警遇到棘手问题办法不多,措施不力,服务大局,迎难而上的劲头不足。
三、务求实效,推进整改
1、加强学习培训,提高司法能力。一是干警个人要强化自主学习的意识,树立终生学习的理念。在强化政治理论、法学理论学习的同时,经常性开展学习交流活动,共同进步、共同提高。二是着眼于提高干警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积极开展教育培训活动,增强干警履行岗位职责的本领、服务发展的本领、公正司法的本领、做群众工作的本领。三是进一步落实《远安县人民法院学习制度》,坚持每周三下午学习,把全院集体学习与部门自主学习结合起来,建设学习型法院。四是领导班子带头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在履行好审判执行第一要务上讲担当;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和谐稳定上讲担当;在关心爱护干警、培养干警成长上讲担当;在树立清廉榜样、公正廉洁执法上讲担当。
2、加强制度落实,提高审执效率。建立以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三项制度为重点的效能制度体系。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大事关民生案件的审理,加强行政审判与非诉执行力度,健全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各部门干警认真履行职责,对前来法院办事或咨询、反映情况的单位和当事人,首次接待的干警要认真办理、负责到底,对不属于本部门或本人职责范围的事项,要为当事人提供热情周到的引导服务;建立以审限跟踪为主要内容的限时办结制度,各类案件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在不违反法定程序的前提下,提倡和鼓励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凡没有正当理由超出规定时限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建立以追究执法过错责任为主要内容的责任追究制度,健全以追究执法过错责任为重点的问责制度,明确问责范围,规范问责程序。加大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影响发展环境、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的追究力度,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不断提高法院执行力和公信力。
3、加强作风督查,践行司法为民。对全院干警在立案、信访、庭审、执行当中端庄举止、文明用语、严肃执法、规范着装和对人民群众态度、办事效率、作风纪律等方面进行督查和暗访。一经发现问题,及时受理查处,强化责任追究,督促整改到位。对于典型案件及时进行通报,以达到惩戒教育的目的。加强司法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十八届二次全会精神、《廉政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健全完善司法公开机制。
4、加强信访接待,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信访和群众工作的职能作用,配齐配强信访接待人员,认真做好来信登记处理、来访接待工作,高度重视初访,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认真处理非正常上访,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做好法律宣传工作,在上访群众中淡化信访意识,强化法制意识;认真开展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清理活动,分析排查,主动梳理解决信访积案,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关于对征求意见建议的整改方案
在征求意见建议过程中,县法院及时召开党组会议和中层干部会议,原汁原味地传达反馈意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
(一)关于第一条意见“进一步支持鸣凤镇的征地拆迁工作”。长期以来,我院自觉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努力为政府征地拆迁工作排忧解难,依法处理相关矛盾纠纷,尽职尽责,不辱使命。我院安排一名同志专门负责联系鸣凤镇的征地拆迁工作,积极参与诉前调解工作。
(二)关于第二条意见“做好涉法涉诉信访人的稳定工作。”县法院注重加强立案信访接待工作,畅通当事人诉讼渠道,对符合减、缓、免诉讼费条件的当事人和困难的申请执行人予以司法救助。我院派出一名资深法官常驻县信访办,协助做好涉法信访人的接访和稳控工作。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以这次集中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动员全体干警努力改进思想作风,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努力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司法为民的能力;努力改进执法作风,树立法院公正廉洁执法的公信力;努力改进服务作风,积极主动做好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各项工作,为加快“三个远安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一三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