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断供被强执,不拍卖如何巧妙执行?

发布时间:2024-08-07 点击数量:424

“女朋友没了,婚也没得结,我都不想回远安了,这个房子随便你们处置,我忙着打工没时间配合。”

7月22日远安县法院执行局接手一起房屋拍卖案件,被执行人罗某因外出打工无法回乡配合执行,为尽快执结案件,化解双方矛盾纠纷,执行干警另辟蹊径、巧妙执行,建议罗某自行寻找中介卖房,缩减房屋拍卖所耗时间,也可避免房屋流拍,最终该案件圆满执结。

观局后入局 如我在执记于心

据干警了解,被执行人罗某于2017年向银行贷款,在远安某小区购买婚房,但在谈婚论嫁时出现分歧而分手,婚房也被搁置,罗某伤心之下决定去苏州打工,2022年11月罗某断供,银行在2023年12月向远安县法院起诉罗某,并在7月2日申请强制执行。

    “感情受伤后,想割舍过去开启新生活我能理解,但案子进入执行阶段,若罗某仍拒绝执行,那就只能依法办理,让他再‘受伤’一次了。”执行干警无奈道“司法拍卖周期长,价格低,不一定能偿还欠款,罗某在外打工不容易,若案子没处理好,他工作也得丢。”执行干警本着“如我在执”执行工作理念,转变思路,组织双方协商还款时间,鼓励罗某自行委托房产中介,自行卖房。

僵局转破局 干警执行有巧劲

后期卖房过程中,因罗某并未办理房产证导致房子过户程序复杂,考虑到罗某外地工作,没有充裕时间走过户程序,于是执行干警再次帮助罗某与房屋中介沟通,尽快依法办证后变卖该房产。最终,罗某顺利卖房,并在偿还完贷款后结余2万余元存款。

罗某收到2万元后连连感谢“原本以为执行局是来找我麻烦,没想到还帮我解决了大问题,维护了自己的权益!”

“如我在执”,设身处地做好每一起执行案件,用实际行动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是远安县法院执行干警始终遵行的工作原则,每一个案件的圆满执结,都诠释着执行干警们的辛苦付出,旨在让司法温暖直抵民心,奋力书写出新时代人民司法的满意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