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护营商|善意文明执行,以和解化纠纷
近日,远安县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涉企执行案件,为申请执行人追回了欠款。
被执行人系宜昌某机械公司法定代表人,2023年6月,因被执行人未按期偿还借款合同项下本金、利息,产生的罚息合计47万余元,被申请执行人某银行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被执行人及宜昌某机械公司限期履行还款义务。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银行遂申请强制执行。 远安县法院受理后,迅速制定“以执促和”的执行方案,一方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银行账户、车辆、不动产等财产进行全面查控;另一方面执行法官多次约谈被执行人及企业负责人,依法释明拒不履行义务将面临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的法律后果,引导其积极履行欠款。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被查明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宜昌某机械公司也因账户资金短缺,无法偿还款项,案件陷入僵局。鉴于被执行公司当前的经营状况,为了最大程度减少执行活动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执行法官与双方反复沟通协调后,确定一个可行还款方案。被执行人主动联系亲友筹措资金,宜昌某机械公司亦通过项目回款分期履行债务。最终,两被执行人主动清偿全部欠款,案件顺利执结完毕。 远安县法院灵活运用“强制+调解”双轨策略,一方面以司法惩戒措施形成威慑,倒逼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另一方面善意文明执行促成和解,既减少执行对抗,又降低司法成本,以法治力量护航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