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人民法院关于做好2013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3-12-11 点击数量:3444

全院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同志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深入推进法治远安建设,根据远安县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远法治办〔2013〕12号)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同志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推进“六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和法治远安建设。突出宣传宪法,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进一步增强全民的法治观念,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助推“三个远安”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活动主题

弘扬法治精神 助推“三个远安”建设

三、宣传内容

(一)宣传活动要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关于法治建设和法治湖北建设要求为重点,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以传播法律知识为基础,将宣传教育重点放在培养群众法律意识上,通过“12·4”宣传活动引导群众深刻理解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引导群众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引导群众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二)结合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将宪法学习宣传作为宣传重点,积极开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积极开展民生问题和社会稳定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积极开展国家基本法律、重点和热点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服务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四、时间安排

我院2013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从11月15日开始,到12月15日结束。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院干警要高度重视,把“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作为我院今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认真谋划、精心组织、统筹安排。

(二)围绕主题,突出特色。要紧紧围绕“弘扬法治精神助推‘三个远安’建设”这个主题,结合法院中心工作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精心设计宣传内容,突出宣传重点和特色,增强宣传的针对性。

(三)面向基层,服务群众。要紧紧围绕“法律六进”活动,结合不同人群的特点和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把法律知识和法治精神送进千家万户,帮助广大群众解决身边的法律问题,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丰富形式,创新方法。要加强对宣传形式和手段的创新,提升宣传效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开设法制专栏、专版、专题节目等。同时,要注重发挥各类网站、移动电视、手机等新媒体的作用,提高法制宣传活动覆盖面、影响力,扩大宣传效果。

(五)认真总结,及时报告。认真总结宣传日活动情况,形成专题总结,于12月10日前将活动小结、活动统计表、活动图片等情况资料报县依法治县办公室。



二○一三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