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雷霆行动2024|拒不履行?法院可不惯着你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决定如下:对孔某某拘留十五日……”近日,远安县法院依法对一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严厉打击其逃避执行的违法行为,有效彰显司法威慑力,维护司法权威。
孔某某曾是远安县的电商达人,他利用电商平台帮助村里农民销售农副产品,不仅为家乡的农产品增加了外销渠道,也为自己创造了稳定的收入,其事迹多次被有关媒体报道。然而这位远近闻名的电商达人在售出产品获得收益后,却一直拖欠农民的货款,王某几人多次催要无果后,将孔某某告上了法庭。
经法院判决,孔某某应偿还王某几人货款本金及利息共计50余万元等。判决生效后,孔某某仍不履行还款义务,王某几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法院依法向孔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孔某某向法院和申请执行人承诺还款期限,事后又多次违反自己的承诺,无视法律权威,肆意践踏他人合法权益,经申请执行人申请,远安县法院审查,决定对孔某某司法拘留十五日。
远安县法院将持续保持对拒执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郑重提醒仍在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力戒侥幸心理,切莫以身试法,任何规避、阻碍、抗拒执行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