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人民法院关于成立党风廉政督察组及调整廉政监察员的通知
各庭、室、处、局、科、队、中心:
为贯彻落实好远安县2013年《县直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及《开展“发展环境年”效能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加大督办检查和明察暗访力度,经院党组决定,成立由贺军任组长,张群虎为副组长,刘伟、李志雄及本院廉政监察员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督察组,负责对本院党风廉政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及司法作风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巡视督察。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各部门推荐,院党组审定,现将调整后的本院廉政监察员通知如下:
肖奉劼、田育健、王登伟、曹敦平、曹先林、杜韩东、
王莉娟、林桂玲、何 浩、朱小锋、吴雪蓉
特此通知。
二○一三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