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人民法院第十四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
根据省、市、县统一部署,今年5月在全院开展第十四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以下简称“宣教月”)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主题
坚持群众路线,争做清正表率。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七项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细则》的精神,按照县纪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的部署,围绕“坚持群众路线,争做清正表率”主题,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教育活动,打造反腐倡廉“教育链”,进一步树立和增强全院党员干警廉政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为推动远安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活动内容
今年宣教月要重点组织开展好七项活动:
1、开展主要领导干部和新任职领导干部廉政教育活动。以省委书记李鸿忠和省委副书记、省长王国生在全省第十四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动员会上的讲话为重点,组织全院干警开展集中学习。组织主要领导干部和新任职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培训,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遵纪守法意识和廉洁从政意识。
2、开展主要领导干部亲情助廉教育活动。组织主要领导干部配偶开展廉政教育,教育引导她们当好“廉内助”,进一步发挥家庭助廉的作用。举办“家庭助廉座谈会”,采取集中观看专题片、领导讲话等方式进行。
3、开展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中层干部廉政教育。组织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中层干部开展廉政教育,教育引导他们查找岗位风险,强化服务意识,坚持廉洁从政,为优化发展环境作出更大贡献。教育培训内容为廉政知识讲座、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
4、开展初任公务员岗位廉政教育。组织初任公务员开展岗位廉政教育,把好廉政“入口关”,帮助他们深刻认识廉洁从政的重大意义,培养廉洁意识,引导他们在公务员道路上健康成长。由各部门自行负责,督促2012年以来新任公务员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政纪处分条例》等廉政知识。
5、集中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在5月31日前,组织班子成员到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集中参观。参观结束后,将参观照片电子档存档备查,各参观对象要围绕主题,认真开展讨论交流活动。
6、开展廉政法规知识测试。组织全院党员干警参加廉政法规知识测试,通过知识测试,促进党员干警加强廉政法规知识学习,增强遵纪守法意识。廉政法规知识测试题内容以纪委下发的为标准,测试时间按上级规定时间进行。
7、组织一次专题党员干警民主生活会。各党支部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七条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细则》的要求,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党员干警围绕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和自我剖析,制定整改措施,不断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
四、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由党组书记、院长郭志华同志任组长,其它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各部门要把宣教月活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2、结合实际,创新特色。在抓好县委部署的主要活动的同时,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活动,在完成规定任务的基础上,在活动形式和内容上可以大胆探索,创出特色。
3、突出主题,注重实效。各项活动既要造声势,扩影响,又要力戒形式主义,要紧紧围绕宣教月活动主题制定方案,确保各项活动都能取得实际效果。
4、加强宣传,形成声势。各部门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本次宣教月活动的开展情况,于5月30日前将活动总结交院活动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