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联千企、走千村,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主题活动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2-12-05 点击数量:7174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委、政府以及省、市、县政法委关于开展“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的会议精神和文件精神,根据省委政法委制定的政法机关服务企业、营造发展环境“六项措施”和省、市、县委政法委部署的“四联四助”活动以及市中院部署的“联千企、走千村,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主题活动要求,院党组决定,从今年2月开始至12月底,在全院开展“联千企、走千村,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以下简称“双千双服”)主题活动,作为本院开展“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推动新跨越”主题实践活动六项活动之一,以进一步增强人民法官服务大局、服务民生、维护稳定的自觉性,拓展人民法院法律服务对象及内容,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现就全院开展“双千双服”主题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全面落实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各级法院院长会议以及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以践行政法核心价值观、开展“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推动新跨越”主题实践活动为主线,牢固树立能动司法的理念,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为我县“十二五”开好局、起好步,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全院各部门要通过联系企业,走访村庄,掌握社情民意,把法律宣讲到农村和企业车间,帮助化解生产、生活和经营中的矛盾纠纷,达到促进和谐、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目的。

  二、活动方式

  (一)专题走访。由院领导带队,以中层干部为骨干,组成若干走访组。根据不同走访对象,确定不同法律服务内容,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带案走访。审判执行工作中,如果涉及当事人为村委会、村民、企业、企业员工等,均可纳入“联千企、走千村,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活动,改变坐堂问案方式,深入到农村田间地头、企业生产一线,查清事实,多做法律宣讲,力求通过和解方式化解纷争。对已审结执结案件,可以适时进行回访,了解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结果的意见,做好判后答疑和跟踪服务。

  三、活动内容

  (一)关于“联千企”。要树立“企业兴、远安兴”的服务理念,切实保护县域投资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依法保护企业和经营者的积极性,对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者、企业资产、生产设备等非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不得适用强制性措施。要以促进远安企业创业创新和经济转型为目标,主动上门送法律、送服务、听意见、查矛盾、解纠纷。

  通过与辖区企业建立“直通车服务”和“绿色通道”,建立定点联系制度、涉企重大法律问题会诊制度等,对存在的管理漏洞提出司法建议,以点带面,促进企业完善公司治理、和谐劳资关系,增强化解市场交易风险的能力,促进企业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严禁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若有违反者,一律严厉查处。持续开展“除霸治乱”专项行动,坚决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影响企业经营发展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为企业经营发展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二)关于“走千村”。要针对矛盾隐患多发村、贫困村作为联系重点对象,指导建立健全村级组织运行机制和基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机制、财务公开、平安文明村建设等工作,以高度的责任心帮助处理好涉及土地征用、集体林地使用权流转以及婚姻家庭、财产纠纷等民生案件,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法院成立“联千企、走千村,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活动领导小组,由院党组书记、院长郭志华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具体工作由院主题实践活动办公室负责主抓(“活动办”设在院政治处),各部门也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活动开展,并将活动开展情况报院“活动办”。

  (二)迅速行动,及时总结。按照每名法官干警都要联系一个企业或村庄的要求,最大限度地安排全院法官和工作人员一起参与走访活动。院领导分别带领分管部门的同志,每名法官干警以部门为单位,在活动规定的时间内确定具体时间开展进村入企活动,同时各业务庭结合案件审理,开展进村入企活动,有关活动开展情况及时书面报院“活动办”。各部门要定期向院党组汇报本部门“联千企、走千村,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活动开展情况,交流经验,总结成绩。

  (三)坚持统筹兼顾。全院各部门要把“双千双服”主题活动与审判工作相结合,与当前正在开展各项主题教育活动相结合,做到统筹兼顾,既要深入推进“双千双服”活动的有效开展,又要全面抓好审判执行工作,切实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两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