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鉴定+诉前调解 打通纠纷解决快车道

发布时间:2023-12-18 点击数量:60

20239月,汪某因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来到远安县人民法院寻求帮助,看着汪某语焉不详的说着自己的各项赔偿请求,承办法官知道此事肯定还需要经过专业的鉴定机构鉴定。考虑到汪某单方申请委托鉴定后,公信力不足,且重复鉴定势必增加当事人的诉讼承办。如果诉讼中委托鉴定,则会延长审理周期,影响当事人的司法获得感。考虑再三,承办法官向汪某介绍了该院诉前鉴定+诉前调解的新机制

20余天过去,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当事人双方对赔偿金额有了明确的预期,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很快达成一致意见,汪某迅速拿到了赔偿款。

“当事人将案件材料递交到立案庭之后,经过审查,如果有涉及到需要鉴定的项目,无论是诉前还是诉中都需要通过专业的机构鉴定才能明确当事人的损失,“诉前鉴定+诉前调解”就是将鉴定从诉中移至诉前”。

下一步,远安县人民法院将以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满意度为出发点,持续探索纠纷解决新渠道,办好案办快案,切实优化全县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人民群众的司法满意度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