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亲属能代理诉讼吗?
电话不接、短信不回、人也找不到,只好到法院起诉。儿子生病了来不了,我代他来起诉。
基本案情
2019年8月28日,谭某及其公司向朱某借款20000元,用于天然气工程建设。借款当日,谭某出具一份“借条”,口头承诺三个月内还清本金并支付相应利息。后朱某多次向谭某催讨,谭某于2023年1月21日还款5000元,尚欠本金15000元,故朱某起诉至远安县人民法院,法院委派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诉前调解。
案件调解和司法确认中,朱某均未到场,裴某携带了其与朱某的身份证件、朱某签名的授权委托书,认为其与朱某是父子关系,可以作为其委托代理人。经人民调解员、法官审查和释法,裴某作为诉讼代理人的资料不齐全,尚缺少证明二人近亲属关系的材料。人民调解员、法官及时与朱某所在村委会联系沟通,确认了裴某与朱某的父子关系,并取得相关证明材料后,法院进行了司法确认。
法官提醒
诉讼代理人的规定满足了当事人的法律服务需求,方便了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同时,该规定具有抑制非法有偿代理行为的作用。因此,在案件审理中要认真审核诉讼代理人提交的相关资料,判断其是否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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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可以代理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条: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
第六十一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八十五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与当事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亲属,可以当事人近亲属的名义作为诉讼代理人。
代理诉讼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二条: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