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法院:“导师制”做引领 “传帮带”助成长

发布时间:2019-07-23 点击数量:7096

近年来,远安法院坚持狠抓队伍建设,把年轻干部培育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该院结合实际实施“导师制”做引领,发挥资深中层领导干部的“传帮带”作用,引导和帮助年轻干部筑牢理想信念、锤炼优良作风、提升职业素养。截至目前,该院在编在岗干警63,其中35岁以下年轻干警32人,担任部门正副职的年轻干部8人,员额法官5人。

一、以引领为先,坚定理想信念,不忘初心迈步行

在思想上始终把理想信念教育放在第一位,教导年轻干部自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群众观、权力观和事业观,引领他们打牢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国家、忠于法律的思想基础。在作风上始终强调党性修养,教育年轻干部学习领会,坚定信念。在工作上严明党的纪律、恪守党的章程,使其不忘初心,自觉补足精神之“钙”,不断强调清正廉洁的作风、忠于职守的决心、秉公执法的定力,不断坚定理想信念、法治信仰和法治精神,做到理想不滑坡、信念不动摇、执法不徇私。

二、以学习为基,注重递进培养,一线磨砺壮筋骨

遵循年轻干部成长规律,采取院领导“一对二”的方式对年轻干部手把手进行“传帮带”,创新推进“导师制”。一是制定成长计划,采取“自我剖析+帮助剖析”相结合的方式,找准“短板”和不足,由导师为年轻干部量身定制个性培养计划表。二是集中讨论,集中指导。三是专题辅导,结合年轻干部成长的需要,导师进行辅导讲话和互动交流等活动。从而,采用因材施教的方法注重年轻干部的递进培养,在司法一线实践中不断提升他们的业务能力。

三、以实干为重,强化责任担当,甘于奉献挑重担

通过强化实干检验,不断提升年轻干部的综合能力,使其在实干中成长和进步。一是突出岗位练兵。从全院年轻干部队伍实际情况出发,紧紧围绕“导师制”中所订立的目标任务,采取定责定员定岗措施,针对性开展岗位练兵;二是强化业务技能。结合工作实际,积极组织年轻干部经常参加优秀法律文书、调研论文、信息宣传等征文评选和演讲比赛等活动,切实提高年轻干部的业务技能。三是聚焦实干检验。把优秀年轻干部推到党支部、团支部和工会等群团工作和业务庭工作第一线,全面锻炼他们的组织协调能力,从而强化他们的责任担当。

四、以制度为本,坚持科学管理,健康成长不越线

坚持科学管理,健全廉洁制度、选拔任用机制和成长激励考核机制,力求年轻干部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一是健全廉洁制度。引领年轻干部参与廉政建设,做廉政建设的清醒人、明白人和带头人。二是健全选拔任用机制。突出重品德、重民意、重实干的原则,及时把能力强、素质好的年轻干部选拔到中层领导岗位上,激发年轻干部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的热情。三是健全激励考核机制。实行导师指导积分制和年轻干部星级制的考核机制,制定积分评定标准。在表彰奖励和评先创优上,向优秀的年轻干部倾斜,同时也为他们提供更好的成长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