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裁判文书和精品案件评比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2-11 点击数量:4224

全院各部门:

为践行“科学发展观”,落实年度工作要点,根据本院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规定,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开展2013年度裁判文书评比活动,现就评比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法院裁判文书是反映人民法院审判活动是否规范、是否公正高效最直接、最客观的载体和形式,开展裁判文书评比活动旨在改进文风、学风,推进规范、严格司法,提高审判人员文字表达能力和法律文书制作水平,全院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准备,积极参加评比活动,以此将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纵深推进,促进全院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二、参评文书范围

本次裁判文书评比参评文书以本院2013年度审、执结案件法律文书为限,包括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每个办案部门在自行筛选的基础上可报送2份裁判文书以及2件精品案参加评选。

三、评比办法及标准

本次年度裁判文书评比活动,由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法官代表和综合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评比工作小组负责评比。

优秀裁判文书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年度内已生效的法律文书;

2、案件实体处理正确,适用法律准确无误;

3、严格遵守三大诉讼法,无程序上的瑕疵;

4、论理充分,文字表述准确精当,简洁流畅,条理清晰,逻辑严谨,情理法相融;

5、文书格式正确,无错别字;

6、案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好,无上访、缠访现象。

四、报送时间

各部门于2013年11月12日前将参评文书一式十一份、参评精品案件卷宗报送到审判监督庭(审管办)。

五、奖惩办法

对被评为“优秀裁判文书”的作者,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获奖文书在局域网或公告栏中公示,并向市院、省院推荐参加全省法院2013年度“优秀裁判文书”“精品案件”的评选。

六、评比工作小组

评比工作小组由审判委员会委员及民庭庭长、行政庭庭长组成。

七、组织领导

本次评比活动,在院党组的领导下,由评比工作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审判监督庭负责评比工作的日常工作,院办公室负责做好相关保障和服务。




二O一三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