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人民法院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工作的意见》精神,以优异成绩迎接国家及省测评验收,根据《远安县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院创建工作实际,制度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远安县创建全国文明县城责任分解方案和远安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责任分解方案工作安排,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入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全面履行审判职能,为创建文明县城提供民主公正、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1、加强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健全机关理论学习制度和考核制度,不断提高中心组成员的综合素质。
2、加强理论宣传与干部教育,分层分类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
3、以“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文明单位、先进法院和文明家庭等创先争优活动,吸引广大干警参与,扎实推进活动。
4、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和审务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完善监督机制,实现机关管理和审判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5、切实解决损害当事人利益的突出问题。建立完善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制度,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和纠风工作,进一步加大反腐倡廉工作力度,确保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满意度均达到90%以上。
(二)建设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
1、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六五”普法活动,弘扬法制精神,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积极指导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健全人民调解网络,完善人民调解组织形式。
2、积极参与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两抢一盗”犯罪,预防、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打击卖淫嫖娼、聚众赌博、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
3、充分利用审批职能,切实维护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和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赡养纠纷案件、未成年人抚养纠纷案件。
4建设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促进信用体系建设,妥善处理涉及合同纠纷的案件,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建设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
1、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学习与宣传,扎实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形势政策教育。
2、加强机关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开展法官论坛、兴趣小组活动,培育机关特色文化。
3、加强机关干警文明行为养成教育,继续开展文明交通志愿者服务活动,劝导文明出行,树立良好社会风尚。
4、建立健全志愿者服务机制,加强志愿服务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志愿者服务活动,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各项公益活动。
(四)建设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
1、加快机关绿化建设。进一步扩大绿地面积,全面提高机关绿化覆盖面积。
2、严格执行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完成年度节能减排任务。大力开展“低碳生活”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培养干警节能、环保意识。
三、实施步骤
我院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广泛发动、细化落实责任阶段(2013年3月)。制定方案,落实责任,完善措施,召开会议,深入动员,广泛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县城的重要意义,营造创建氛围,形成人人积极参与的创建局面。
第二阶段:对标对点、全力创建达标阶段(2013年4月—12月)。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及《操作手册》要求逐项对标,按照突出重点、突破难点的思路,增添措施,创新工作,全力以赴主攻硬项,千方百计补齐缺项,创造条件提升弱项,突出特色优化强项,扎实开展创建活动,确保创建活动明显成效。
第三阶段:查漏补缺、综合整治迎检阶段(2014年1月—9月)。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操作手册》要求,查漏补缺,固强补弱,对标检查,巩固提高。深入挖掘创建工作特色亮点,全面完成各项考核指标。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为确保创建工作有序开展,成立县法院“三城联创”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创建工作专班,具体负责创建日常工作事宜。
(二)落实责任。由院政治处牵头,办公室、监察室、机关服务中心协助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宣传发动和日常管理工作,制定创建规划、起草有关文件、创建活动开展等工作;负责分类整理文字和图片资料、文明标识、硬件设施改善、机关环境卫生等工作。各部门要围绕院整体创建规划,认真抓好落实,各负其责,共同创建。
(三)形成合力。各部门及党支部、工会、共青团、妇委会要从大局出发,互相配合,通力合作,积极参与全国文明县城创建活动中,争取实现文明创建目标。
(四)强化宣传。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建设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好做法、好经验及时进行宣传报道,为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