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报道远安县法院环境资源巡回审判

发布时间:2024-05-30 点击数量:144

今天

《湖北日报》

聚焦远安县法院

公开巡回审理的

一起环境资源保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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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纸媒

《湖北日报》纸媒刊发《巡回审判进校园 以案释法护生态 远安创新“林长制+生态司法”联动机制》,聚焦远安县法院公开审理的一起非法持有枪支、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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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一起非法持有枪支、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在远安县旧县镇公开巡回审理,这是远安县法院司法守护生态环境的又一典型案例,也是送给未成年人的一堂生动的“法治课”。远安县旧县镇中心小学300余名师生、各村治调主任、护林员及县林业部门有关工作人员到场旁听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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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2000年,被告人龙某某自制土铳2支存放于家中,经鉴定均是以火药为动力的枪支;2023年9月,龙某某在未办理狩猎证的情况下,在远安县禁猎区布设狩猎夹,猎捕国家“三有”野生动物果子狸4只,并出售给他人。

【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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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某某不仅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和非法狩猎罪,其行为也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应赔偿侵权造成的损失。本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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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过程中,审判长对被告人进行了法庭教育,并现场开展普法宣传,引导青少年争当“生态小公民”,共护远安绿水青山。被告人也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对生态环境和动物资源的危害性,当庭认罪悔罪,并表示将积极履行修复义务,弥补对生态环境资源造成的损害,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2023年以来,远安县法院依托环境资源巡回法庭,实行环境资源案件“四合一”办理机制。牵头联合县检察院、公安局、湿地管理处等11家单位,建立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联动工作机制,与夷陵、枝江、当阳等地法院共同签署黄柏河、沮漳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合作框架协议。设立7个司法保护基地、3个生态司法宣教保护站、1个生态旅游诉讼服务点,推动行政执法与生态司法有效衔接,助力流域综合治理、产业转型、矿山复绿,为守护远安县的绿水青山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