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选10!远安县法院连续三届获此殊荣!

发布时间:2024-02-05 点击数量:1573

2月3日至4日,全省法院院长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在武汉召开。会上,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授予10家基层人民法院“全省先进法院”荣誉称号。远安县人民法院从全省111家基层法院中脱颖而出,自2013年以来连续三届获此殊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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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远安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公正与效率”主题,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加强政治建设。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切实履行党组责任,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创新开展“党建联建、品牌联创”活动,不断激发党支部主观能动性,提升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坚持系统培育,自主打造的党员“1+N”朋友圈党建品牌入选全国第二届新时代人民法院党建创新优秀案例。

深化司法为民。依法惩治各类犯罪,立足审判执行主责主业,深度融入共同缔造、基层治理、生态保护和营商环境等工作,保障县域高质量发展,2019年以来审判质效连续5年居于宜昌市基层法院前列。做深做实诉源治理,诉前调解劳动争议案件成功率100%,“法院+工会”诉调对接工作经验被全国总工会、最高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指南》收录推广。

保持竞进姿态。2019年以来先后荣获省级文明单位、平安湖北建设先进集体等11项省级以上荣誉,荣膺“全国优秀法院”“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两项国字号荣誉,自2011年以来连续10次被省高院记集体二等功或评为全省先进法院,共57人次受到上级表彰奖励。

下一步,远安县人民法院将以此为新的起点,锚定争创“全国模范法院”目标,珍惜荣誉,接续奋斗,奋力谱写新时代人民司法新篇章,为湖北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远安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