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司法廉洁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集中开展司法廉洁教育活动的通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省法院开展司法廉洁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和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市法院开展司法廉洁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充分认识开展司法廉洁教育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研究部署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重要举措。全院要围绕干警“精神家园”建设,深入开展司法廉洁教育,筑牢法院干警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为深入推进全院反腐倡廉建设,推动全院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
二、活动内容
按照省高院和市中院的统一部署,此次司法廉洁教育活动为期2个月,从201 3年1月开始,2月底结束。活动期间,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开展一次专题学习。全院要结合党的十八大有关廉政建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司法廉洁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组织干警重点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共中央政治局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的六个方面的措施、法官誓词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编印的《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第三辑)》、《法官廉政提示手册》等学习资料。紧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开展学习活动,各支部的“三会一课”活动安排也可适时组织集中学习。全院干警要在1月25日前完成此次专题学习并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学习体会。
二是组织一次司法廉洁讨论。组织本部门干警集中围绕“司法廉洁”进行讨论,要结合有关案例,重点查找人民法院存在的影响司法廉洁的突出问题、原因及容易滋生腐败现象的部位和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防止司法腐败、保证司法廉洁的有效措施。要求每位干警对照检查,撰写个人心得体会,个人心得体会须在1月25日前交监察室。全院在1月底前,由院领导主持,组织各部门干警开展一次以“维护司法廉洁、保障司法公正”为主题的大讨论。
三是上一次廉政专题辅导课。结合实际,给本单位干警上一次以廉洁司法为主题的廉政党课,引导法院干警把培育廉洁价值理念与廉洁司法实践结合起来,做到公正廉洁司法。院长就司法廉洁主题教育给全体干警上一堂廉政教育课。
四是办一期廉政文化专栏。全院结合自身实际,将司法廉洁教育与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司法廉政文化相融合,开辟廉政文化专栏,营造司法廉洁的文化氛围。各部门要及时报送司法廉洁教育活动的有关信息和动态,并将廉政教育台账资料进行整理,交监察室归档备查。
五是召开一次家属助廉座谈会。结合实际,组织干警家属召开廉政座谈会,通过向干警家属发放家庭助廉倡议书,剖析典型案例等形式,引导和激励广大干警家属知廉守廉,增强干警家属的监督意识、防范意识和廉洁意识,充分发挥家庭在反腐败斗争中的特殊作用。
六是健全完善司法廉洁制度。根据法院实际和审判、执行工作特点,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部位,进一步健全完善有利于预防腐败的相关制度,进一步加大对廉政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郭志华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在监察室设立办公室,由监察室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各部门要把组织开展此次教育活动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
2、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开展司法廉洁教育活动,要在认真落实规定的教育活动内容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实际,进一步创新拓展教育的内容及形式,力求丰富多彩,各具特色。
3、统筹兼顾,抓好结合。要注重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处理好教育活动与业务工作的关系,将司法廉洁教育活动与提升审判质量、提升司法公信、提升队伍素质结合起来。活动结束后,各部门要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于2013年2月20日前将总结材料报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