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三月,“小法徽”学法共护“绿水青山”

发布时间:2024-03-22 点击数量:2913

3月21日,为迎接第12个世界森林日、第32个世界水日、第64个世界气象日,远安县法院在远方书廊开展“绿水青山”悦读会读书分享暨内部学习活动,“小法徽”普法先锋团全体成员参与了此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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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有谁知道这部法律产生的背景是什么?答对有奖励哦!”活动中,“小法徽”普法先锋团成员邹蕊采取问答方式,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产生背景、森林权属问题以及林业经营者需要承担的义务入手,向大家普及相关的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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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中,大家有没有从沮河里取过水?那当你看到一台水泵在沮河边取水用于灌溉或者建设,你觉得这种行为违法吗?在以往外省案例中就有建筑公司在未取得行政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从河里抽水用于建设,最后被当地水利局作出行政处罚……”“小法徽”普法先锋团成员苏文章围绕案例详尽地解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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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法是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止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而制定。该法规定防治大气污染应该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小法徽”普法先锋团成员杨黎系统、全面地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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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存。在活动结束后,干警们纷纷表示要以身作则,保护生态环境,更要将本次学到的相关知识利用普法宣传活动向周围群众普及,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到环境保护中来。

下一步,远安县法院将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各类主题活动,推动沮河流域生态依法治理,探索构建独具特色的生态环境司法屏障,为远安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样板县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