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人民法院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3-12-11 点击数量:3853

为有序推进我县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改善本院机关卫生状况,根据全国爱卫会《国家卫生县城标准》(征求意见稿)和《远安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实施方案》的创建任务指标要求,结合我院创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为契机,全方位提升法院司法环境,努力将法院机关建设成为院落整洁、环境优美、服务优质、环卫设施完备的卫生先进单位。

二、创建内容

1、机关大厅内清洁整齐,大理石清洁后无泥水斑迹。

2、地面、走道、楼梯保持无污垢、无积灰、无烟蒂纸屑及其它垃圾,保持玻璃清洁明亮。

3、卫生桶内烟蒂、卫生纸等污物及时清理,桶面保持清洁明亮。

4、会议室用后及时进行清扫,桌椅保持无灰尘,地面无烟蒂、纸屑。

5、每天全面清洗洗手间,镜面、地面注意保洁,做到洁净无异味。

6、保持室外道路、石梯、花坛、绿化带的公共卫生,无垃圾、杂物,每天上下班打扫一次,垃圾及时清运。

7、保持机关办公环境整洁,车辆停放整齐规范。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3年3月)

根据《远安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实施方案》,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院具体实施方案,落实责任,完善措施,细化工作要求,明确责任分工。

(二)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4月)

对创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统一、提高对创卫工作的思想认识。动员全院各部门及广大干警积极参与,广泛开展创建活动。

(三)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5月-2014年4月)

对照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标准,积极开展创建工作。坚持定期在院内进行检查验收,评查部门落实情况。院机关认真对照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标准进行自评自查,制定整改方案,严格整改落实。

(四)巩固完善阶段(2014年5月至2014年10月)

邀请县“三城联创”办公室对我院创建工作进行初验基础评估。接受县“三城联创”工作组成员对我院创建工作的明察、暗访。根据初验中发现的缺陷和明察暗访意见进一步整改落实,确保各项指标全面达标。

(五)迎检验收阶段(2014年11月至2015年2月)

做好创建资料收集整理、现场准备等相关工作,迎接相关部门评审验收。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为确保创建工作有序开展,成立县法院“三城联创”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创建工作专班,具体负责创建日常工作事宜。

(二)落实责任。由院办公室牵头,监察室、政治处、机关服务中心协助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宣传发动和日常管理工作,制定创建规划、起草有关文件、创建活动开展等工作;负责分类整理文字和图片资料、卫生标识、硬件设施改善、机关环境卫生等工作。各部门要围绕院整体创建规划,认真抓好落实,各负其责,共同创建。

(三)强化宣传。通过编发简报、新闻、宣传册等方式,对我院开展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活动情况和在创卫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在院机关营造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良好创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