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人民法院开展“发展环境年”效能建设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提升服务效能,优化发展环境,不断巩固机关效能建设成果,服务全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院党组决定在全院开展“发展环境年”效能建设活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打造全省、全市最优发展环境县的目标,坚持从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入手,以转变工作作风、改进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为重点,认真解决影响和妨碍发展环境的思想观念、行为方式和体制机制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着力营造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开放开明的政策环境、包容大气的人文环境,为加快建设“三个远安”、推进科学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主要内容
本活动从2013年3月中旬开始,11月中旬结束,共分为五个阶段推进。
(一)学习动员阶段(3月10日至4月10日)。成立效能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室。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对开展“发展环境年”活动进行周密部署。加强党员干警的学习教育,重点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全县三级干部会议精神等内容,同时,要围绕以“我是谁、为了谁、服务谁”为主题,组织开展“转变工作作风、优化发展环境”大讨论活动,促使党员干警深刻认识转变工作作风、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环境意识,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司法水平。
(二)自查自纠阶段(4月11日至6月11日)。通过设立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深入企业、深入农村、深入群众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认真查找本院存在的影响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重点查找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政令不畅、执行政策“打折扣”、“中梗阻”等问题;是否存在工作缺乏担当,遇事畏难怕艰、推诿扯皮,权力部门化、利益部门化等问题;是否存在思想僵化,墨守成规,工作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缺乏敢闯敢试精神等问题;是否存在服务意识淡薄,办事效率低下,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是否存在工作纪律松驰,自由散漫,奢侈浪费现象严重,机关内部管理制度不落实等问题。各部门要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紧密结合岗位目标,认真分析原因,研究改进措施,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干警要深刻剖析,找准问题症结根源,明确整改方向,写出个人剖析材料。各部门及个人剖析材料须于5月30日前交到院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公开承诺阶段(6月12日至7月12日)。围绕优化发展环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从工作职能出发,重点在履行职责、服务质量、办事效率、廉洁从政等方面面向社会作出公开服务承诺。同时,领导班子和一般干警要进行分层承诺,领导班子要围绕创新工作亮点、提高决策能力、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作出公开承诺;一般干警要围绕提升素质、认真履职、服务群众、勤政廉政等方面作出公开承诺。公开承诺事项必须内容具体、切实可行,并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四)整改提高阶段(7月13日至10月13日)。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和征求到的具体意见,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和责任,整改方案须上报县效能办备查。整改过程要采取“领导挂帅、专班负责、台账管理、结果公开”的方式,逐条逐项加以整改落实,并在整改的基础上着力建立健全优化发展环境的长效机制,推动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对于一般性问题要即改即办;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集中人力、物力及时整改到位;对因体制机制原因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要认真制定整改计划并做好对群众的政策宣传和思想解释工作。班子成员和一般党员干警对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也要提出改进措施,并分别写出自查整改报告。
(五)检查评议阶段(10月14日至11月14日)。院活动领导小组要加大督办检查和明察暗访力度,组建督查专班,对各部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巡查,重点检查活动任务是否落实、机关作风是否改进、工作效能是否提高、服务质效是否明显,对突出的问题进行通报批评、责令整改。与此同时,为进一步检验活动成效,全院将采取部门自评、集中测评等形式,深入开展发展环境“两评”活动(即:评选服务发展的先进部门和标兵岗位、评出服务发展的最差部门和最差岗位)。一是部门自评,依据服务质量、工作业绩等方面表现,组织各部门通过测评的形式,评选出服务发展标兵岗位和最差岗位初步人选,然后上报活动领导小组进行综合评定;二是集中测评,由群众代表、企业业主等集中对各部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民主测评,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根据得票情况,按一定比例,评选出服务发展的先进部门和最差部门。
三、工作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各部门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到提升服务效能、优化发展环境,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坚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和执行力的重要抓手,是加快“三个远安”建设、推进科学跨越发展的必然要求。要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增强抓好活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积极引导党员干警牢固树立“人人都是环境、事事关系形象”和“企业最大、发展第一”的理念,进一步凝聚思想共识,在全院上下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优化发展环境的良好局面。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发展环境年”效能建设活动领导小组,由院长郭志华同志任组长,纪检组长贺军同志任副组长,其它党组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主任由贺军同志兼任。全院各部门要明确工作责任,严格方法步骤,细化工作措施,强化督办检查,确保活动有序推进,取得明显实效。
(三)抓好工作结合。各部门要把开展活动与抓好审判执行、党建等各项具体工作结合起来,与全县开展的“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三抓一促”、群众路线教育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做到统筹兼顾,科学安排,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切实以活动的实际成效推动工作、促进发展,以发展的实际成果检验活动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