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雷霆2024|“预拘留”,一场有温度的执行

发布时间:2024-06-11 点击数量:256

“感谢你们啊,凡事都在为我考虑,以后你们路过我家,也进来喝喝茶……”

6月6日,远安县法院巧用执行“预拘留”措施,成功执结一起物权保护纠纷案,让执行既有力度也显温度。

微信图片_20240611143450.jpg

被执行人程某某与曾某某本是邻居,但程某某一直将杂物堆放在房屋旁的道路上,不仅阻碍了双方的正常通行,也切断了邻里情分。多次协商未果后,曾某某将程某某告上了法庭,经远安县法院判决,程某某应在判决生效三日内,清除屋旁三岔路口段道路上障碍物,恢复道路正常通行,并不得再次阻碍正常通行。但程某某始终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曾某某再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向程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并对被执行人释法明理,督促其立即履行。在经过两小时的沟通后,程某某同意配合,清除了障碍物。不料两周后,曾某某再次找到执行干警,反映程某某用树枝、竹竿等物堵住了路口,让其无法通行。

微信图片_20240611143532.jpg

执行干警多方打听后,得知程某某的工作地点,将其传唤至法院。 路上,程某某情绪激动,不听劝说,扬言不会履行,并坚持堵路。执行干警再次对他耐心劝说,但某某仍未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态度蛮横。执行干警见劝说无果,考虑到程某某年纪较大,身体情况不好,决定对其采取“预拘留”措施。在向其传送了《预拘留通知书》后,执行干警警告程某某,若依旧抵抗执法,法院将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面对“铁拳”威慑,程某某脸上褪去了几分“怒气”,态度缓和下来。

tihuan.jpg

执行干警劝解程某某:“天气这么热,难为你家里人为你的事情奔波,回去后再不要堵路了,多为儿女考虑一些。”

DSC01518.jpg

程某某也意识到之前的拒绝履行会给家庭和自身带来不利影响,当即向干警表示感谢,于是就有了开头一幕。在执行干警的温情执行下,程某某同意回去清除障碍物,并保证不再阻碍道路通行,该案圆满执结。

预强制措施的适用不仅体现了对被执行人的教育和警示作用,还体现了法院在执行过程中的灵活性和前瞻性,旨在通过预防性的措施,减少正式采取强制措施的必要性,从而在保障法律实施的同时,尽可能避免对个人和企业等被执行对象的不利影响,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和经济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