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2-12-05 点击数量:7084

法院文化是人民法院在长期审判实践和管理活动中逐步形成的共同的价值观念、行为方式、制度规范以及相关物质表现的总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重要内容。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文化建设的意见》、省高级人民法院《全省法院系统关于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及市中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法院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提升我院文化建设品位,打造法院精神高地,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核心价值观和“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以提高法院队伍整体素质、增强法院司法能力为立足点,按照法院工作特点和文化建设规律,深入挖掘、不断充实法院工作的文化内涵,大力加强法院精神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物质文化等方面的建设,全面提升法官、干警思想境界、职业操守、人文素养,努力营造崇尚学习、积极进取、特色鲜明的文化氛围,使法院文化建设成为传承司法文明的载体、展示司法形象的平台、促进司法工作的动力,为远安法院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文化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科学引导。

  充分尊重法官、干警的主体地位,用科学理论引导人、先进文化熏陶人、高尚精神鼓舞人,激发法官、干警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法官、干警全面发展。

  (二)服务中心,全员参与。

  将法院文化建设置于审判执行工作发展全局,坚持全员参与,强化法官、干警主人翁意识,在提升个人文化品位的同时,把文化建设落实到法院工作各个环节。

  (三)继承创新,分步推进。

  法院文化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要注重发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鉴别吸收世界先进法治文化,传承体现地方本土文化,学习借鉴外地法院文化建设先进经验,以创新的思路和方法,不断探索我院文化建设内容和载体,制定可行规划,分步骤、分阶段地有序推进,努力形成我院文化特色和亮点。

  (四)联系实际,注重实效。

  法院文化建设要建立定期研究制度,紧密联系审判执行工作和党建、队建的实际,确定文化建设要点,量力而行。保障专项经费,明确工作措施,落实责任部门,确保法院文化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三、总体目标

  力争用三到五年时间,使我院文化建设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司法核心价值观全面落实,文化载体和品牌进一步丰富,文化软实力作用更加凸显,文化建设水平大幅度提高,将我院打造成为具有现代法治精神和时代特色的文化强院,力争进入全市、全省法院文化建设先进行列,初步形成精神高地。

  (一)文化建设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

  进一步加强对法院文化建设工作的领导,由党组书记、院长亲自抓,每年定期研究法院文化建设工作,将文化建设纳入全院工作规划,纳入全盘工作定位和布局。同步建立相关部门联系协调机制、考评机制、激励机制和经费保障机制,为深入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奠定机制基础。

  (二)司法核心价值观全面落实。

  牢牢把握法院文化建设的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落实“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核心价值观和“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以及“崇法致公、厚德明理、清廉为民”远安法院精神,用核心价值观全面统领审判执行、司法管理、队伍建设等各项法院工作,促进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

  (三)文化载体和品牌进一步丰富。

  以法院精神文化引领制度文化、行为文化、物质文化协调发展,努力使法院文化内容不断丰富,文化载体不断拓展,文化品牌不断涌现,使文化建设更加贴近法官需求,更加符合审判执行工作、法院自身科学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需求。

  (四)文化软实力作用更加凸显。

  法院文化的渗透力、辐射力和影响力大幅增强,法院文化武装人、引导人、塑造人、鼓舞人的作用充分发挥,法院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提升,创先争优意识不断增强,为推动“三项重点工作”和建设群众满意法院提供强大动力保障。

  (五)文化建设整体水平大幅提高。

  突出我院地处荆楚和三峡地区的文化特色,适应宜昌创建省域副中心城市、长江中上游区域性中心城市、世界水电旅游名城以及建设现代化特大城市的目标定位和发展要求,不断增强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和法院跨越式发展的责任感、紧迫感、尊荣感,努力形成“人人自觉参与、人人乐于参与”的良好局面,使文化建设呈现出“风正、气顺、心齐、劲足”良好态势,实现文化建设整体水平的大幅提高。

  四、具体目标和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弘扬核心价值观,不断丰富法院精神文化。

  1、大力践行司法核心价值观。通过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理论学习,深入推进学习型法院、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发挥思想政治教育和党建工作的引领渗透作用、绩效考评的导向作用、奖励表彰的激励作用,不断加深广大法官、干警对“三个至上”指导思想、“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等人民法院司法理念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核心价值观、“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的理论认同、价值认同和感情认同。

  2、加强远安法院精神的培育。持续开展远安法院精神的学习研讨活动,通过会议、文件、领导讲话、展板、网站、机关刊物、演讲比赛、主题文艺汇演等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培育和弘扬远安法院精神,努力使“崇法致公、厚德明理、清廉为民”远安法院精神成为广大法官、干警的共同追求和行为准则,更好地发挥其对内教育、对外宣传的名片作用。总结提炼适合本院实际的院训,并在审判综合楼醒目位置固定展示。

  3、深化学习型法院建设。深入推进学习型法院、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进一步更新学习理念,端正学习态度,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方式,严格学习纪律,落实学习制度,加强学习管理,确保学习效果。在全院大兴学习之风,引导广大法官、干警牢固树立“学习为本、全员学习、终身学习”,“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等科学学习理念,营造“人人是学习的主人,处处是学习的场所,时时是学习的机会”的浓厚学习氛围,落实集中学习日、学习考勤、考试、考评、交流等学习制度,形成全员学习、全程学习、团队学习的学习机制,创新讲坛式、辩论式、研讨式、案例式、在线式等学习方法,培育造就一批学习型庭室和学习型、专家型法官。广泛开展“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全民阅读活动,引导广大法官、干警把读书作为提高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径,养成良好的读书习惯,丰富知识储备,优化知识结构,提升文化品位。

  4、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按照全国法院第五次教育培训工作会议提出的“一个目标、两个转变、三个结合”即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提高司法能力为目标;实现由理论研究型培训向理论与实践结合转变,由知识型培训向知识与能力结合转变;倡导法官教学、案例教学、现场教学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抓好领导干部、业务骨干、基层法官、预备法官、司法政务人员等各类人员的培训,大力提升法官、干警的政治业务和文化素质,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

  5、加强人文关怀和精神疏导。建立和落实领导干部联系干警、日常交流谈心等制度,畅通与干警的沟通渠道。在“从严治院”的同时,坚持“从优待警”,尽可能满足干警合理需求,帮助干警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坚持举办司法心理学和法官心理健康辅导讲座,定期组织干警体检,定期组织先进典型外出学习考察,落实干警生病慰问、干警困难关爱帮扶、干警生日祝福等措施,落实干警休假制度,多种措施缓解干警身体和心理压力,培养积极乐观、理性平和、健康向上的心态,促进干警身心健康。

  (二)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不断丰富法院行为文化。

  1、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充分发挥司法职业道德建设对培育司法良知、塑造法官行为的重要作用,积极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强化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对法律的忠诚和对公平正义的信仰与追求。严格贯彻执行《法官法》、《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人民法院文明用语基本规范》以及“五个严禁”等纪律要求,着力培养以“公平正义、廉洁为民”为核心的司法职业道德。通过开展各项主题实践活动,强化法官职业道德建设。

  2、严格规范司法行为。高度重视司法行为的制度化建设,以明确的制度规范约束和指引干警言行,严格规范法院文明用语,形成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长效机制,努力塑造规范、文明的司法行为文化。教育和引导法官、干警遵守司法礼仪,规范司法言行,讲究司法文明,改进司法作风,树立司法形象。组织开展检查活动,加强对法官、干警司法行为的监督和考核。

  3、落实司法为民措施。紧密结合我院实际,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切实解决在群众观念、司法理念、司法作风、办案质量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要求,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切实做到便民、文明、规范、和谐。坚持深入群众调查走访、开展巡回审判、送法到基层,推行首问负责、服务承诺、文明接待、导诉服务等制度,把司法为民、便民的要求落到实处。

  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按照“从严治院”的要求,积极培育司法廉洁文化,全面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全面防控司法腐败风险,严格执行“五个严禁”等纪律规定,快速严查违纪违规行为,不断提高广大法官、干警拒腐防变的能力,努力形成廉荣贪耻的思想道德基础和文化氛围,进一步构建教育、制度、监督、查处相结合的反腐倡廉长效机制,确保全院零违纪、零重大事故,确保所有法官、干警“一个不触网、一个不掉队”。

  5、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加强先进典型的培养、推介和宣传工作,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努力营造尊重先进、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积极挖掘身边的好人好法官,宣讲身边的好人好事,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全面提升全院队伍的职业修养和职业形象。

  (三)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不断丰富法院制度文化。

  1、进一步完善审判管理制度。适应新的形势和时代发展要求,不断加强审判管理,每年围绕审判质效确定工作主题,在“审判管理创新年”基础上,开展好“审判质效建设年”等主题活动,进一步强化裁判文书质量控制、庭审质量评查监督、案件质量评查监控、案件质量分析讲评、改判发回重审案件责任倒查、办案期限跟踪监控、审判质效考核评估、审判技能竞赛评比等案件质量管控机制,进一步完善联动的审判管理组织体系、规范的审判流程管理体系、严格的审判质量监控体系、科学的审判绩效考评体系、高效的审判信息管理体系、明确的审判管理责任体系等“六大体系”,大力推进审判管理信息化建设。同时,健全完善对综合部门的绩效考评制度,共同发挥绩效考评的引导、激励作用,大力提升管理效能。

  2、进一步完善党建队建制度。根据工作发展需要,不断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党建工作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党员学习教育制度、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党组织生活制度、支部工作考评制度、党务公开制度等党建队建工作制度;完善人员招录培养、法官职务序列分类管理、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中层干部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等各项干部人事制度,最大限度地发挥制度对党建队建的保障促进作用。

  3、进一步完善政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信息、调研、督办、接待、基建、财务、车辆管理、节能管理等各项司法政务管理和后勤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和工作程序,大力提升服务效能和保障水平。不断修订完善规章制度体系,切实变人管人为制度管人,实现事事都在制度之中,人人都在管理之中,突出“人人都是被管者,人人都是管理人”。

  4、进一步提升制度执行力。在创立制度、创新制度的同时,着力加强对制度执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增强制度的严肃性,提升制度执行力,确保制度真正落到实处,发挥作用。

  (四)进一步拓展文化载体,不断丰富法院物质文化。

  1、丰富文化建设载体。进一步办好机关刊物《审判与研究》、机关网站“远安法院网”、荣誉室、廉政文化园地,开展法官宣誓、演讲比赛、业务竞赛等特色活动,切实增强法院文化的感染力和辐射力。

  2、加强文化环境建设。按照外观庄重、布局规范、功能齐全、设施先进、氛围浓厚、富有特色的要求,结合在建法院审判综合大楼工程,认真组织新建工程审判、办公楼大厅、走廊、接待室等公用区域的文化建设设计工作,精心打造“文化长廊”、“文化墙”,加强文化环境优化布局和文化包装工作,做到特色鲜明,高雅庄重,氛围浓厚。制定文化项目建设规划,用1—5年时间,抓好新审判综合楼建设、办公大楼文化包装、景观园林区雕塑文化小品建设等建设任务,逐年改善法院文化环境。

  3、加强文体设施建设。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筹措资金,建立和完善文体活动场所,配置相关器材和设施,为广大干警缓解工作压力、养成良好生活情趣、保持身心健康提供良好条件。2012年完成羽毛球场、篮球场维修建设,2013年结合审判综合大楼建设工程,组织机关整体文化包装设计,新建好图书阅览室、档案室、荣誉室、健身房等功能区,不断满足法官、干警的基本文化需求。

  4、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积极建立壮大机关业余文艺文体兴趣小组,院领导带头组织和参加,充分发挥群众性文体团队的积极作用,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健身运动和文艺活动,不断丰富广大法官、干警文化生活,培养法官、干警积极健康的生活品味。要做到每年重大节庆日文化活动经常化,并形成一批有较高艺术水平和影响力的文体团队。

  5、加强文化宣传工作。积极尝试定期制作法院文化建设专题宣传片,定期编辑反映法院特色亮点工作和文化建设成果的宣传画册,建立与新闻媒体沟通交流机制,在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加强法院文化宣传,积极打造法院文化品牌。

  五、保障措施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法院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成员,确保文化建设由党组书记、院长亲自抓,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和政治处主任直接抓,文化建设办公室有专人抓,确保文化建设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健全,推进文化建设扎实有力。

  2、明确责任,形成合力。始终坚持文化建设在院党组和法院文化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机关党委、政治处牵头抓总,做好文化建设的规划、指导和督促检查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部门和各党支部分工负责,抓好法院文化建设规划的各项具体工作任务的落实,形成整体合力。

  3、加大财力人力投入。切实加大对文化建设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落实文体兴趣小组活动经费,确保文化建设的品位和档次不断提升。落实文化建设人才待遇,选拔和充实人才开展文化工作。加强文化工作者培训力度,努力建立一支素质优良、业务精通的文化工作者队伍。

   4、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牢固贯彻文化兴院、文化育人战略,坚持把法院文化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工程来抓,稳步扎实推进文化建设工作。要认真制定、落实文化建设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将文化建设纳入法院工作全局来抓,定期研究文化建设工作,统筹推进文化建设,确保文化建设不断取得新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