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劝导书,化解万般愁,《诉前调解告知书》了解一下

发布时间:2024-05-30 点击数量:529

近日

远安县法院立案庭

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通过引导当事人阅读《诉前调解劝导书》

平息当事人的怒火

快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

 

王先生怒气冲冲地走进远安县法院的诉讼大厅,他的脸上写满了不满与焦急,手中紧握着一份厚厚的文件,口中不断重复着:“我要告他!他欠我钱,却一直拖着不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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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他准备走向立案窗口,递交起诉材料时,一位立案大厅的工作人员注意到了他的情绪,主动走上前来,用平和的语气说:“王先生,请您先别急,我理解您的心情。但在正式起诉之前,我想先向您介绍一下诉前调解的流程和优势。”

工作人员耐心地解释道:“打官司确实是一种解决纠纷的方式,但您可能没考虑到其中的一些风险和成本。首先,诉讼过程往往耗时耗力,您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准备材料、出庭应诉。其次,诉讼结果并不总是如您所愿,即使您赢了官司,也可能因为对方无力偿还或其他原因而拿不到钱,而诉前调解则是一种更加高效、便捷的方式。我们会邀请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在双方都能接受的条件下达成调解协议,从而快速解决纠纷。这种方式不仅能够节省您的时间和精力,还能够保持您与对方之间的良好关系,避免长期诉讼带来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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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进一步强调:“我们非常重视每一位当事人的诉求和权益,如果调解不成功,您仍然可以选择通过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听完工作人员的介绍后,王先生的情绪逐渐平复下来。他认真思考了一会儿,最终决定先尝试诉前调解的方式来解决纠纷。

经过调解员的耐心沟通和调解,在其通俗易懂的语言释法明理之下,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并签署了调解协议,在当天即履行了部分调解协议。整个调解过程仅用时一周,大大缩短了纠纷解决的时间周期。下一步,远安县法院立案庭将继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解决矛盾纠纷前沿阵地作用,积极探索诉源治理新模式,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在减轻当事人的诉累的同时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